一、基本情况
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经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5)31号文批准,于2005年5月依法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莱芜分所地址位于莱芜市文化北路42号(莱芜市莱城区公安分局斜对过)。现有员工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5人,注册资产评估师2人,中级以上职称3人。设三部一室,具体为:财务部、审计部、评估部、办公室。办公用车2辆。
二、承办业务范围
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能够独立承办下列业务:1、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验资、评估、咨询等业务;4、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5、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6、承办资产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7、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8、承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相关业务报告;9、经济案件鉴定;10、提供财会、税务咨询、经济理财可行性研究等服务,担任会计顾问;11、培训财会及企业管理人员。
莱芜分所本着客观、独立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秉承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服务宗旨,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在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广开客源、大力开拓各种业务,提高效益。深入实施行业发展战略,着力推进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服务管理能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善的章程,设置了严密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审计操作规范,为确保业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我所现有的实力,我们有能力承揽各项业务,更有把握把业务质量提高到更高水平。我扔认为一流的事务所必须有一流的价值创造,一流的价值创造来源于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服务质量取决于一流的员工队伍,一流的员工队伍有赖于一流的管理团队,一流的管理要依靠完善、有效的制度保障。因此要调起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共同开拓,共同发展。
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分所全体员工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奉行“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将谒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42号(莱城区公安分局斜对过)
所长:张云 13906348880
联系电话:0634-5629087
邮编:271100 传真:0634-562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