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又称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立项申请报告),是由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项目,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本地区有关部门提出的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性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可行性研究,是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包括工程造价和流动资金)进行的估计,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或生产经营方案进行的技术经济论证。
项目经济评价,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其主要作用是在预测、选址、技术方案等项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投入产出的各种经济因素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多项指标的计算,对项目的经济合理性、财务可行性及抗风险能力作出全面的分析与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概预算,是指在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过程中,根据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具体内容和国家规定的定额、指标及各项费用取费标准,预先计算和确定每项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投资额的文件。它是建设项目在不同建设阶段经济上的反映,是预先计算和研究建设工程价格的费用性文件,是对工程投资进行决策、分配、控制、管理、核算和监督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预算编制,主要包括编制依据、编制内容、编制顺序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预算审核,主要包括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过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等。
工程结算审核,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主要包括:审核合同和补充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核结算内容是否与实际工程相符;审核定额选用和各项取费是否正确;审核工程量计算所采用的计算规则及计算所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审核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审核设计变更和洽商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核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审核其他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目的是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提供参考依据。
建设项目全过程或阶段的管理和服务,是指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造价,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招标、评标、定标;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施工合同的签订咨询;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量计量与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设计及施工方案比选以及优化建议;投资分析和风险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后评价;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是指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也是建设单位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依据。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包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核,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资金审核、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是指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基础信息、招标工程信息(工程结算、工程设计、施工签证、技术交底信息)、技术发展信息、市场信息(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市场价格)、成果信息等,加工处理工程造价业务信息化等一系列咨询服务行为。